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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崔欣荣、王学闻、周贵阳)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合计不超过39,390万元的商品采购、劳务服务、房屋租赁等业务,2019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3,863万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名称交易具体内容2020年预计交易额(万元)2019年交易额(万元)2020年1-2月发生额(万元)
采购货物/提供劳务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购买商品11000116441883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蒸汽、垃圾处理服务费76007625634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1500087231297
新昌县禾春绿化有限公司购买商品14008144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商品、物业管理等58031117
小计3558028384387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新材料、后勤服务35001799525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商品、物业管理等50170
小计35501816525
租赁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40380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2203053
小计2603433
合计39390305434403

注:因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300万元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名称交易具体内容实际交易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预计交易额(万元)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采购货物/提供劳务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修理费116441.21%3907513.34%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蒸汽、垃圾处理服务费76250.79%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87230.91%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商品、物业管理等3920.0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新材料、后勤服务17990.24%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33200.44%
其他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购买商品、物业管理等170.00%
租赁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380.40%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3053.22%
合计3386339075

注:2019年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德力装备”)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欣荣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沃西大道99号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力装备未经审计的资产合计34,7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799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108万元,净利润1,596万元。

(2)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春晖环保能源”)

注册资本:7,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言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污泥、生物质焚烧发电,蒸汽供应。发电和供热技术咨询;农作物秸秆销售;电气设备安装;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从事环保产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推广服

务及技术咨询;固废项目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春晖环保能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68,07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5,258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7,042万元,净利润9,052万元。

(3)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赛亚化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杰文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年产:硫氢化钠10000吨、邻二氯苯7580吨、间二氯苯1040吨、三氯苯(含1,2,4-三氯苯95%以上)1200吨、盐酸(含量31%)48000吨、对二氯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赛亚化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22,79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607万元,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9,900万元,净利润80万元。

(4)帝斯曼新和成工程塑料(浙江)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惟明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2号经营范围:复合聚苯硫醚(PPS)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PPS复合物和PPS共混物及其他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资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4,77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6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78万元,净利润-1,580万元。

(5)新昌县禾春绿化有限公司(下称“禾春绿化”)

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正洋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渚)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花卉种植、销售、租摆;销售石材、工艺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禾春绿化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计1,5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60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49万元,净利润4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力装备、禾春绿化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在春晖环保能源、赛亚化工、合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德力装备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容器设备,为公司经营所需的商品,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的原则,如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春晖环保能源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蒸汽,为公司经营所需的商品,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并根据协议进行浮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赛亚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并根据协议进行浮动。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禾春绿化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绿化施工、维护,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租赁、服务费等按协议约定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项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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