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8,84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寒锐钴业 | 股票代码 | 3006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陶凯 | 沈卫宏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淮街115号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淮街115号 | ||
传真 | 025-51181105 | 025-51181105 | ||
电话 | 025-51181105 | 025-51181105 | ||
电子信箱 | hrgy@hrcobalt.com | hrgy@hrcobalt.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钴粉及其他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并具有自主国际品牌。公司以钴产品为核心,形成了从原材料钴矿石的开发、收购,到钴矿石的加工、冶炼,直至钴中间产品和钴粉的完整产业流程,是国内少数拥有有色金属钴完整产业链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钴粉、钴精矿、钴盐、电解铜。钴粉是高温合金、硬质合金、金刚石工具、防腐材料、磁性材料等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器、机械制造、汽车、陶瓷等领域,公司钴粉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信誉良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和世界钴粉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钴精矿和氢氧化钴是生产钴盐、钴粉的原料,也是含钴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的基础原材料,公司的氢氧化钴产品因品质优异而在市场上独树一帜,赢得了广泛认可;刚果(金)的钴、铜矿资源丰富,钴、铜矿伴生情况普遍,为了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当地资源,刚果迈特子公司不断扩建电解铜生产线,电解铜也是公司的主要盈利产品之一。电解铜是生产其他铜管、铜线、铜铸件等的原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1,779,038,653.95 | 2,782,467,462.38 | -36.06% | 1,464,896,61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65,703.02 | 707,628,530.93 | -98.04% | 449,404,77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504,558.66 | 701,679,412.08 | -99.22% | 449,297,47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52,212.17 | 290,798,534.50 | -29.18% | -94,110,657.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63 | -98.10% | 1.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2.63 | -98.10% | 1.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49.65% | -48.89% | 52.67%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3,502,160,943.44 | 3,450,553,253.70 | 1.50% | 2,173,866,30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78,230,073.70 | 1,900,322,921.45 | -6.42% | 1,113,782,340.5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18,396,266.33 | 403,739,173.28 | 321,344,131.56 | 535,559,08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320,787.19 | -21,206,455.94 | 36,228,699.68 | 62,661,54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967,690.24 | -21,339,912.65 | 34,290,777.66 | 49,521,383.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745,561.93 | -23,442,045.05 | -99,600,156.55 | 31,248,851.8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1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1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梁杰 | 境内自然人 | 21.94% | 58,989,952 | 58,989,952 | 质押 | 7,358,000 | |||||||
梁建坤 | 境内自然人 | 18.68% | 50,232,448 | 50,232,448 | 质押 | 11,060,000 |
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60% | 20,423,886 | 0 | 质押 | 12,390,000 |
金光 | 境内自然人 | 4.98% | 13,381,955 | 0 | ||
#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1% | 10,788,133 | 0 | 质押 | 6,3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5% | 9,802,96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4% | 6,287,411 | 0 | ||
舟山拓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 | 4,054,400 | 0 | ||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家族荣耀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6% | 2,855,300 | 0 | ||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产业主题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2,209,5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梁建坤、梁杰为父子关系,两人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梁建坤为舟山拓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2、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寒锐转债 | 123017 | 2024年11月20日 | 43,739.43 | 第一年0.30%、 第二年0.5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寒锐转债"发行期满一年,于2019年11月20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寒锐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寒锐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9日,凡在 2019 年11月1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 年11月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后续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寒锐转债作出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特提醒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资产负债率 | 49.26% | 44.96% | 4.3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23% | 65.90% | -63.67% |
利息保障倍数 | 0.07 | 24.94 | -99.72%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环境、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整个行业供需关系波动较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在国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秉承“提供一流的钴产品”的企业宗旨和“以品质创品牌,以信誉求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客户的需求为依托,以技术的研发创新为龙头,以刚果(金)钴矿资源基地为保障,布局钴的完整产业链。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产品销售量保持了稳步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9,038,653.95元,同比减少36.0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65,703.02元,同比减少98.04 %。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强化品牌建设,推动业务延伸
2019年,公司树立产销一体化的核心理念,重新定位公司的营销策略和方向,更加注重产业的顶层设计,凭借以技术服务为核心的精准服务机制,以有效的质量和成本优势支撑合理的价格策略,以产品带动品牌,力争扩大市场份额,并实现氢氧化钴、电解铜、钴粉销售的稳步增长。在已有品牌优势的基础上,强化品质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搭建品牌价值体系,为推进市场引领战略奠定基础。
(二)加快项目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2019年,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工作,保证试生产和稳定达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尽快实现新增优质产能的最大发挥,以最有利的经济规模优势,助力和推动未来两年公司营销战略的转型,目前已完成刚果(金)电解铜产线的扩产升级。国内子滁州工厂建设完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并为加速拓展钴粉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在科卢韦齐的投资项目中硫酸车间已竣工完成,其余项目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生产。与此同时,公司加强矿山资源勘探,扩充矿产来源渠道,加快建设样版矿山保证公司产业链矿产源头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2019年末,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再融资助力赣州寒锐项目建设。通过完整产业链优势,形成核心业务增长与增加新的盈利点,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
(三)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水平
聚焦客户需求,加大产品创新,推动新突破。2019年,着手高压氢还原实验,研究钴氨配比、反应温度、搅拌强度等参数对钴粉性能的影响;同时,对现有制粒钴粉设备和工艺进行改进。推进创新建设。2019年,公司共新增专利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2项。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孵化,重新建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体系,以创新、改进和培训为核心,打造集团的技术培训基地,助力和推动集团整体的技术、人才和文化体系建设。
(四)夯实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促发展
夯实财务工作管理基础。一是“开源上”提质,清收回款及时;二是“节流上”提质,持续业财融合,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与财务分析。搭建人才发展体系,提升组织效能。开展任职资格梳理评定工作,加快推进薪酬激励体系优化,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绩效管理,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建设。按照“分析风险,制定关键控制点,围绕控制目标编制流程,根据流程配置权限,形成制度”的思路,完成公司制度框架的梳理,流程体系逐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精准发力,围绕提升体系建设和解决重点质量问题,积极推进质量体系内外审工作,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审计管控全覆盖,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防范等方面着手,全面开展审计专项检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钴产品 | 1,363,444,778.29 | 1,293,952,238.91 | 5.10% | -44.59% | 0.57% | -42.61% |
铜产品 | 413,902,889.30 | 274,200,594.97 | 33.75% | 29.41% | 17.56% | 6.67%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钴金属价格下降,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0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8.04%。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0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废止。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于2020年01月0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以下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4、2019年0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及2019年0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019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债务重组准则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019年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且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上述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全资子公司寒锐钴业(新加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