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协议签署概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与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泰”)签署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向前海弘泰及其关联企业或前海弘泰指定主体(该指定主体须经公司认可)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87.24%股权。
根据《意向协议》相关约定,前海弘泰应委托中介机构对九九久科技进行尽职调查,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最终协议。在最终协议签署前,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意向协议,提前中止或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且无需就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前海弘泰已委托中介机构对九九久进行尽职调查,但由于双方至今未能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条件达成实质性一致意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意向协议》。
公司目前已与前海弘泰签署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之终止协议》,除保密义务条款外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亦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二、备查文件
公司与前海弘泰签署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