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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申请在银行间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融”,与公司债券、超短融合称“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证券公司短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最终发行规模以发行主体相应收到的批复或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

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经营层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

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发行主体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的,则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备案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五矿资本控股及五矿证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0-006)。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07)。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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