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汉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查阅了内审报告,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自2019年9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出席会议情况2019年度,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二次董事会,组织召开了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在召开会议前,本人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听取每一个议题以及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 | 6次 | ||||||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次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次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张汉斌 | 独立董事 | 2 | 1 | 1 | 0 | 0 | 否 |
注:2019年9月13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情况 |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 | |
张汉斌 | ---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委员 | --- |
本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议相关议案。
3、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19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议了定期报告。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0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情况;2)审计室主任汇报2010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3)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19年第三季度内控工作进展情况;4)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9年9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本着为全体股东利益的负责的态度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投资策略,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并积极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审核工作,确保定期报告及时披露。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六、自身学习情况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平时自学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最新法规及监管材料,以及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提升履职能力。
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讲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联系方式:mdcpa@126.com。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汉斌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