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就2019年度我们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郑丽惠 | 13 | 1 | 12 | 0 | 0 | 否 | 0 |
黎文靖 | 13 | 1 | 12 | 0 | 0 | 否 | 0 |
王怀兵 | 13 | 1 | 12 | 0 | 0 | 否 | 0 |
安寿辉 | 13 | 1 | 12 | 0 | 0 | 否 | 1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5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会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备注 |
郑丽惠 | 7 | 7 | 0 | 0 | 否 | 现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黎文靖 | 1 | 1 | 0 | 0 | 否 | 现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 |
王怀兵 | 7 | 7 | 0 | 0 | 否 | 现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安寿辉 | 1 | 1 | 0 | 0 | 否 | 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报告期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会议名称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9年1月4日 | 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3月11日 | 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投资珠海虹华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3月28日 | 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独立意见 | |||
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
2019年4月24日 | 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 |||
2019年6月5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7月3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8月14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
2019年10月23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2月2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2月18日 | 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签订《工业设计行业研究咨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社会状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9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认真查阅公司董事会每一项议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确保了201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五、其它事项
1、2019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2019年度我们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19年度我们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2019年度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情况。以上为我们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我们将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丽惠 黎文靖
王怀兵 安寿辉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