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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6、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选择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其他各项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同投资期限。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琢 覃涛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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