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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0-22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下午15:30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顾庆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雁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顾庆伟先生、陈特放先生、万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顾庆伟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肖勇民先生、丁慧平先生、张雁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肖勇民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丁慧平先生、陈特放先生、顾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丁慧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陈特放先生、肖勇民先生、张雁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特放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顾庆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聘任张雁冰先生、张俊清先生、万卿先生、李国政先生、吴志刚先生、魏黎明先生、程灿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的副总裁协助总裁管理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以及市场、研发、国际业务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高管团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负责,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业绩,更好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执行董事会决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决定聘任刘洪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李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苏川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苏川东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10-83683366-8284

传真:010-83683366-8223

邮箱:ir@dinghantech.com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1、顾庆伟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6年-1999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部门主管;1999年-2000年任华为公司山东华为财务总监;2000年-2003年任华为公司北方华为财务总监;2003年-2004年任鼎汉有限副总经理,主管财务、市场;2005年-2007年任鼎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顾庆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120,642股,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43,895股,顾庆伟先生持有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86.17%股权,顾庆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雁冰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兰州商学院会计专业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1995年5月任甘肃省友谊公司主管会计、第二经营部副经理,1995年5月--2010年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华为副总经理、河北华为副总经理、乌克兰华为财经管理部长等职务。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张雁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371,398股。张雁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万卿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2012年任公司产品部总经理;2013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万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091,299股。万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特放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1982年2月至2000年4月,历任长沙铁道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年4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2020年3月20日起,同时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陈特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特放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丁慧平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2020年3月20日起,同时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丁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慧平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肖勇民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中共党员。曾任株洲电力机车厂干事、副科长、主任、副处长;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株洲联诚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省总商会兼职副会长,株洲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2020年3月20日起,同时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肖勇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勇民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俊清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12年7月-2014年10月,任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1月-2015年9月,任中国北车集团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北车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2017年7月,任中车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张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俊清先生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国政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硕士。2009年-2011年任应用系统开发部总监;2011年-2012年任地面产品部总监;2012年-2013年任供应链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李国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国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吴志刚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北京理工大学硕士。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在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办事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8月起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吴志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85,114股。吴志刚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魏黎明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本科毕业。1984年留学法国,1988年获得法国图卢兹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博士学位;1989年-2004年在法国阿尔斯通车辆牵引列控系统中心从事研发、全球各类车型项目的应用及管理;2005年-2016年在阿尔斯通信号部主管中国信号业务开拓、战略规划、营运管理、技术转让等,并担任技术主管、投标主管、营运总监、战略总监等职位;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截至本会议召开日,魏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魏黎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程灿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电机电气及其控制专业学士,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000年-2002年任北方华为公司研发工程师;2002年-2014年历任本公司技术支援部总监、供应链总监、产品部总监;2014年-2015年任子公司北京鼎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子公司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程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刘洪梅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会计学学士。2003年加入鼎汉技术,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财务经理、副总监职务、财务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刘洪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50,819股。刘洪梅女士2018年4月20日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财务总监一职,并继续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职务,辞任财务总监职务至今未减持公司股份。刘洪梅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李彤女士: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201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2019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彤女士已于2014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李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彤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苏川东先生: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会计师,税务师。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在统战部北京华文学院工作。2019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苏川东先生已于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苏川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川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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