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82,682.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347,662.32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2,555,642.37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8,766,434.4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鉴于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及审议程序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截至2019年度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3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3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董事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