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和期限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融资方案以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将由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责任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春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分别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合计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和期限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融资方案以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将由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责任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春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