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18年4月26日发行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3972,债券简称:18厦贸Y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本次债券以基础期限(2年)作为1个周期,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续期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
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次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2020年4月27日(因2020年4月26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将本次债券全额兑付。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及后续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