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黄文佳先生、黄文博先生、黄卿乐先生、黄卿义先生、李坚先生、梁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增耀先生、赵保卿先生、彭兆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李增耀、赵保卿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