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5日9-12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34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81 | 瑞奇工程 | 2020年3月31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公司四楼会议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公司现根据反馈问题清单修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32)。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公司现根据反馈问题清单修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拟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本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由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参与本次认购的部分股东未回避表决,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的第一次反馈意见》,董事会重新予以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02年4月5日8-9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在洪(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15828449606
传真:028-83604248电子邮箱:huzaihong@163.com邮编:610300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288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34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