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下午13: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绮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