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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0)第2010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双星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的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双星新材为以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莫旭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明

中国,上海 2020年3月16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0年1月31日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117,03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2 元。截止2017 年3月10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2,427,116.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7,572,876.2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17,039.00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733,773.58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97,189,610.81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账号:111602002930051887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账号:

32050177863609888889)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账号:698067548)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 年3 月10日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2244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项目备案情况
1年产2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380,755.43200,000.00宿迁市湖滨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号:【2015】1号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11月12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本公司以自有商业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73,782,734.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本次自有商业汇票 置换金额
1年产2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3,807,554,300.00273,782,734.56
其中:
1.1工程建设费261,253,800.00126,492,661.93
1.2设备购置费2,642,740,200.00145,343,049.71
1.3安装工程费42,820,200.00
1.4其他费用128,044,100.001,947,022.92
1.5流动资金732,696,000.0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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