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收到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4728,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东晶金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东晶金华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东晶金华2019年度不产生所得税费用,故东晶金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其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也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东晶金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4728)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