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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李慧中)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参加会议5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4次;应参加股东大会1次,实际参加1次。在参加董事会的过程中,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投资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吴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此外,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年审计划、审核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在公司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严格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治理、战略发展、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李 慧 中2020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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