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