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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祥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55,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7,667,256.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787,943.0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0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1月0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9-005),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38755亿元、1亿元分别对广州祥鑫和常熟祥鑫进行了增资(公告编号:2019-006),上述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编号:2019-017)。

(3)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9,131.36万元(含税),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45.44万元(不含税)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告编号:

2019-00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9]01339号)。

(4)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19-008),该事项已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截至2020年03月0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717.07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余额合计57,950.58万元(含购买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余额),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异系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致(公告编号:2020-00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1、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将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归还银行贷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近期,由于公司定点项目进入量产及新开发项目的增加,导致公司营运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通过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近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5%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810万元,有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四、说明和承诺

1、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不超过12个月,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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