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
阳 斌 李春成 孙灿容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