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2020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回复,并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报告书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详见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以及“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2.补充披露了公司镍基合金业务概况,详见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之“(一)镍基合金业务概况”。
3.补充披露了公司达州市马踏洞片区道路、跨铁路大桥等工程PPP项目概况,详见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之“(二)达州市马踏洞片区道路、跨铁路大桥等工程PPP项目概况”。
4.补充披露了本次评估只采用一种评估方法的说明,详见报告书“第五节交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六)关于本次评估只采用一种评估方法的说明”。
5.补充披露了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说明,详见报告书“第五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本次评估事项的意见”之“(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