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持有公司135,29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韩建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1,734,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5,867,200股。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应进行相应调整。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 公司除韩建集团外无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实施后韩建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韩建集团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35,297,200 | 46.12% | IPO前取得:135,0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97,2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韩建集团 | 5,000,000 | 1.70% | 2019/11/12~2019/11/14 | 7.45-7.45 | 2019年11月15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韩建集团 | 不超过:11734400股 | 不超过:4%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734400股 | 2020/3/26~2020/9/22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注: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韩建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区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韩建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本次发行前韩建集团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1至第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25至第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韩建集团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韩建集团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韩建集团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资金计划需求等具体情形决定在计划期间内是否实施减持及具体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减持股份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和市场的减持承诺与保证,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公司除韩建集团外无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实施后韩建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