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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军胜及其妹妹刘爱群于2020年2月5日与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签署了《刘军胜、刘爱群与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刘军胜、刘爱群持有的奥联电子合计3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75%),股份转让价款为44,562.50万元。其中,刘军胜转让2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5%),刘爱群转让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瑞盈资产,且瑞盈资产受钱明飞先生间接控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钱明飞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2020-005、2020-006)及相关文件。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交易各方于2020年2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刘军胜、刘爱群应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配合瑞盈资产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新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瑞盈资产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并选举瑞盈资产推荐的董事人员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编号:2020-011)及相关文件。

二、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0年3月17日。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过户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刘军胜58,152,00036.35%29,152,00018.22%
2刘爱群11,340,0007.09%9,340,0005.84%
3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00,0006.13%40,800,00025.50%
4其他股东80,708,00050.44%80,708,00050.44%
合 计160,000,000100.00%160,000,000100.0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过户后,刘军胜持有29,15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2%),刘爱群持有公司9,3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二者合计持有公司24.06%股权;瑞盈资产持有公司40,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50%。

本次交易完成后,瑞盈资产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瑞盈资产受钱明飞先生间接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钱明飞先生。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瑞盈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明飞先生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刘军胜及刘爱群将配合瑞盈资产对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改组,瑞盈资产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且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瑞盈资产提名的董事人员担任。

5、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瑞盈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明飞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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