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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鸿远电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836,721,600.00
减:发行费用91,721,600.00
募集资金净额745,000,000.00
加: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1,150,668.66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96,090,713.04
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62,992,884.08
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10,000,000.00
应结余额87,067,071.54
实际余额87,067,071.54
差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59,083,597.12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150,668.6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人民币4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7,067,071.5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六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元六苏州及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年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鸿远电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63103486956,957,049.87270,000,000.00
鸿远电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770101220010010582,677,572.37100,000,000.00
鸿远电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200000099617000284536029,726,963.9540,000,000.00
鸿远电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101040160001037190148,860.73-
元六苏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65706886017,556,624.62-
合计-87,067,071.5441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083,597.12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99.2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9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作方 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止期限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状态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675)保本浮动收益型22,000.002019/06/05- 2019/09/053.85%履行完毕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92057保本浮动型9,000.002019/06/12- 2019/09/103.50%履行完毕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002019/06/12- 2019/09/103.50%履行完毕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19/06/05- 2019/09/053.70%履行完毕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115)保本浮动收益型27,000.002019/09/11- 2019/12/113.70%履行完毕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93090保本浮动型10,000.002019/09/11- 2019/12/103.30%履行完毕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19/09/18- 2019/12/173.25%履行完毕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3)保本保证收益型17,000.002019/12/12- 2020/3/123.80%正在履行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521)保本保证收益型10,000.002019/12/12- 2020/1/213.65%正在履行
合作方 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止期限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状态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93871保本浮动型10,000.002019/12/12- 2020/4/13.20%正在履行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19/12/18- 2020/3/172.00%-3.50%正在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41,0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60.00万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远电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672.16201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908.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908.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1)2019年度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年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48,600.0048,600.0048,600.008,965.018,965.01-39,634.9918.45%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直流滤波器项目4,900.004,900.004,900.00725.24725.24-4,174.7614.80%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6,000.006,000.006,000.001,163.411,163.41-4,836.5919.39%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15,054.7015,054.7054.70100.3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4,500.0074,500.0074,500.0025,908.3625,908.36-48,591.6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目前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基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处于室内装修阶段。部分生产线采购周期较长的设备已下单订购,但尚未交付和验收。 近年来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推动相关生产设备持续升级。为了保持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经审慎合理规划,对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部分工艺设备及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先进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以致部分智能制造的相关设备及系统仍未完成采购,
项目整体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考虑到大部分设备采购涉及进口,采购周期较长,且公司对项目工艺要求提高,亦会使得整体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时间有所延长。 此外,受2020年初外界环境的影响,公司项目厂房的装修、设备采购及验收等工作有所延缓。公司原计划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于本年6月开始小批量试生产,但基于目前情况,相关计划将延后。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2020年12月。 2、直流滤波器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内,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延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直流滤波器项目的建设进度。此外,公司对该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及流程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使得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直流滤波器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2020年12月。 3、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等需要,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国内新建办事处、办事处原址升级改造以及软件系统升级、数据中心建设、智能设备等。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调整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的投入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延期到2020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截止年末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6%。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姚巍巍傅冠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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