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 |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专项说明 | 1-8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联系电话: telephone: |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 ||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 传真: facsimile: |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XYZH/2020BJA50117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南油)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3月18日出具了XYZH/2020BJA501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招商南油管理层的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我们出具本专项说明。除了招商南油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招商南油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2019年度财务报告一并阅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 变更内容概述
招商南油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包括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相关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以及根据招商南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政策。
(二) 变更原因及依据
1、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企业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该通知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 新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该通知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为与所得税政策一致,减少纳税调整事项,招商南油决定修订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5、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16号文件”),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要求企业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编制。
(三) 变更日期
1、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招商南油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招商南油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 新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招商南油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4、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根据招商南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5、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招商南油按照财会16号文件和财会6号文件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
(四)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账款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及租赁应收款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
2、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
3、 新债务重组准则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
4、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经2019年3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招商南油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由单位价值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有形资产变更为单位价值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有形资产。对新购进的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5,000元的大额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完善日常管理。
5、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招商南油按照财会16号文件以及财会6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财会6号文件同时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
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列报内容,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明确了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的填列项目。
(五) 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 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招商南油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招商南油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未对招商南油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招商南油2019年度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执行未对招商南油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新债务重组准则
招商南油2019年度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执行未对招商南油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招商南油此次变更涉及的固定资产总额较小,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期报告影响不大,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招商南油采用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招商南油按照财会16号文件以及财会6号文件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相关列报调整对合并报表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 科目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货币资金 | 725,476,204.55 | 94,654.57 | 725,570,859.12 |
应收票据 | - | 47,164,236.42 | 47,164,236.42 |
应收账款 | - | 292,174,500.86 | 292,174,500.8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39,338,737.28 | -339,338,737.28 |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 94,654.57 | -94,654.57 | - |
短期借款 | 176,580,000.00 | 211,092.94 | 176,791,092.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442,077,833.16 | 4,330,625.82 | 446,408,458.98 |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 4,541,718.76 | -4,541,718.76 | - |
应付账款 | - | 271,701,255.75 | 271,701,255.75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71,701,255.75 | -271,701,255.75 | - |
资产减值损失 | -875,048.12 | 1,750,096.24 | 875,048.12 |
(三) 变更日期
经招商南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2019年4月1日。
(四)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 | 变更后 |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房屋-办公用房、房屋-其他用房 | 40 | 5 | 商住房屋 | 25 | 5 |
海洋液货船 | 22 | 按废钢市场价确定 | 海洋液货船 | 25 | 5 |
二手船 | 尚可使用年限和强制年检年限孰短 | 内河液货船 | 18 | 5 | |
运输车辆 | 6 | 5 | 乘用车、车辆附属设备 | 5 | 5 |
办公设备、机器设备、通讯及其他设备 | 5 | 5 | 办公用品 | 5 | 5 |
机械设备 | 5 | 5 | |||
仪器 | 5 | 5 | |||
计算机设备、安全设备、终端设备、输入输出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3 | 5 | |||
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5 | 5 | |||
家具及家电 | 5 | 5 | |||
其他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