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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刘伟先生、宋蔚蔚女士和余长江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陶长元先生、李定清先生和刘伟先生,独立董事陶长元先生、李定清先生2019年12月16日任期满离任。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2019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其中5次为现场会议,6次为通讯表决会议,4次股东大会。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备注
陶长元990032019年12月16日任期满离任
李定清990032019年12月16日任期满离任
刘伟1111004
宋蔚蔚22001
余长江22001

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我们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联交易、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提供财务资助、减持北陆药业股票计划、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渝三峡油漆有限公司100%股权、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向参股公司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减持北陆药业股票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暨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七次(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成都渝三峡油漆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九次(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十次(九届一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十一次(九届二次)董事会,我们对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职,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针对公司审计事项、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战略与风险事项等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门委员会决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

五、2019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2019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所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独立董事:刘伟 宋蔚蔚 余长江

2020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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