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司本次提交的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无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公司本次提交的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020年3月9日合议,按照深交所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要求,从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多个维度进行比选,经比选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伟 | 宋蔚蔚 | 余长江 |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