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已获授股票期权已经注销完成,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陈一夫、宋阳、杨嘉仪、董晨甦、张亚荣、蔺汝波、姜媛共7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原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1,236,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变为1,974,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236,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3月17日办理完毕。
二、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姜红、朱铭伟、蒋小伟、陈疆坡共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沈玉良因职位变动担任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时已自
愿放弃已获授股票期权;杭太华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愿放弃已获授股票期权。根据《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原激励对象共6人已获授股票期权合计4,380,000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变为11,100,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注销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38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3月17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