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9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礼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04,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形成《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公司2019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0年经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形成《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汇总。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2020年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59,258,2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所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9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有效期内(自2020年1月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滚动使用,由总经理审批,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2.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04,8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达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米因泉、帅芸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达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