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案件的进展公告
一、进展概述
2019年4月10日,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曾发布公告,即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送达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涉及公司已注册的注册号为9288036、23512980号“尚品宅配”商标(详见公司2019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后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送达的《关于第9288036号“尚品宅配”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9]第0000306500号,下简称裁定书一)及《关于第23512980号“尚品宅配”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9]第0000324423号),下简称裁定书二)。上述两份裁定书均裁定争议商标(注册号为9288036、23512980)予以维持。当事人如不服上述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20)京73行初1044、1045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及《行政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目前暂未收到开庭通知。
现将前述两份《行政起诉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起诉状一
原告:河南省尚品家具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做出的裁定书一(商评字[2019]第0000306500号)。
(二)起诉状二
原告:河南省尚品家具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做出的裁定书二(商评字[2019]第0000324423号)。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涉案“尚品宅配”商标系本公司依法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公司注册并使用“尚品宅配”商标合法合规,未损害他人权利。针对本次行政诉讼,公司将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应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须根据原告、被告、公司在本案中所提交的相关证据及理由等进行审理并判决,且诉讼当事人也有权视一审判决结果决定是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过程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故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影响。公司亦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公司合法商标持续使用,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就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第9288036号“尚品宅配”行政起诉状》
《关于第23512980号“尚品宅配”行政起诉状》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