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15至2020年3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无法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陈家华主持会议。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3,973,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623,8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4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1,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2,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4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孟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李慧
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慧中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孟捷先生及李慧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75,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6%;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9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346%;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孟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