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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9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0-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15至2020年3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无法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陈家华主持会议。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3,973,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623,8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4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991,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2,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4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孟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李慧

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慧中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孟捷先生及李慧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75,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6%;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9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346%;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孟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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