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80 号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我部多次收到投资者投诉,称你公司控股股东以资产抵偿资金占用款项所涉及的资产未履行相关资产权属人审议程序,相关资产权属存在争议,但你公司在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称,控股股东用于抵债的4个生物新药资产和吉林未名100%股权的权属人已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资产转让事项。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1)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说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事项涉及的资产是否均已履行各资产权属人审议程序,若已履行,请补充披露历次会议通知情况、会议召开时间、表决结果(含具体表决票情况),并说明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约定。
(2)结合(1)的情况和目前上述资产权属争议情况说明上述资产过户给上市公司后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争议,目前已涉及的相关诉讼仲裁情况。
(3)结合(1)、(2)说明在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或争议的情况下,
上述以资抵债事项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的规定,是否有效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
2、你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解决方案的公告》中称未名集团拥有吉林未名100%的股权,而工商信息显示,未名集团仅持有未名天人45.12%股权(未名天人持有吉林未名100%股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3、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并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3月17日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请你公司说明:
(1)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2)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你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情况,是否通过非信息披露渠道向调研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透露内幕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有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及减持计划内容。
5、结合资金占用、股价异动等情况,请你公司进行必要的风险
提示。
6、你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