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以岭药业股票代码:002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书彦住所:北京朝阳区林萃路倚林佳园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林萃路倚林佳园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以岭药业、公司
以岭药业、公司 | 指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田书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报告书/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田书彦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3010319******2163 |
住所 | 北京朝阳区林萃路倚林佳园 |
通讯地址 | 北京朝阳区林萃路倚林佳园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田书彦女士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17日,田书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99,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外,田书彦女士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田书彦女士持有以岭药业68,966,19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7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17日,田书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99,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本次减持前,田书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966,1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3%。
本次减持后,田书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66,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田书彦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所持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7日,田书彦女士持有以岭药业60,066,3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田书彦女士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以岭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田书彦女士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田书彦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田书彦
日期:2020年3月18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石家庄 |
股票简称 | 以岭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6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田书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8,966,194股 持股比例:5.7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60,066,370股 持股比例: 4.99% 变动数量: 8,899,824股 变动比例: 0.7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仅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田书彦
2020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