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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9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允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19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1/81、《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3/191、《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4/23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7/21、《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4、《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8/2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10/281、《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以上六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议公告均按要求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督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各项制度,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在生产、 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公告时,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及与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等环节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外理财投资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理财,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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