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务所名称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机构性质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历史沿革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
业务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 否 |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合伙人数量 | 204人 |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6人 | ||
从业人员 | 5,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000人以上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 | 姓名 | 朱大为 | ||
从业经历 | 1992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 | 姓名 | 胡青 | ||
从业经历 | 2008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 业务总收入 | 22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0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0亿元 | ||
审计公司家数 | 约15,000家 | ||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含A、B股) | 403家 | ||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
是否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 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
拟项目合伙人 | 朱大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1992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28 |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冯可棣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6年-2013年,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14 |
2013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朱大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1992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28 |
胡青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8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12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2次 | 3次 | 5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1次 | 无 | 无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