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焦会芬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焦会芬女士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3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37,175,800股股份,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9587%,减持后焦会芬女士持股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详细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焦会芬 | 大宗交易 | 2019.11.29 | 2.62 | 25,120,000 | 1.9992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12.2-2019.12.4 | 2.89 | 311,600 | 0.0248 | |
大宗交易 | 2020.3.16 | 2.77 | 6,800,000 | 0.5412 | |
大宗交易 | 2020.3.17 | 2.62 | 4,944,200 | 0.3935 | |
合计 | 37,175,800 | 2.9587 |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焦会芬 | 100,000,000 | 7.9586 | 62,824,200 | 4.999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恒星科技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