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必康”)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61001202,发证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西安必康将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年起三年内(即2019年、2020年、2021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西安必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