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事后检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报告中有部分内容需要补充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原披露信息: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更正为: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漏披露附件2,更新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新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更新后)。除上述补充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项核对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