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3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441ZA1788号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隆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隆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隆利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隆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隆利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隆利科技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债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O二O年 三月十三日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845号文核准,于2018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1,816.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0.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484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10859000000468122 |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 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 | 196,625,560.06 |
北京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20000032828100025864478 | 隆利光学研发中心 | 9,501,766.34 |
合 计 | 206,127,326.4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87,192.70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815,912.47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7,682,220.5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见附件1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按照投入金额计算的完工程度为
23.54%,其中相关设备已于2019年4月开始陆续购置并逐步投入使用,土建工程目前处于建设过程中;隆利光学研发中心按照投入金额计算的完工程度为83.64%。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2019年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1月3日如期归还。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5,0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44.21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3,755.7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7.87%。剩余资金的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见附件2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