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3月17日,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三祥”)共同签署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
宁德三祥的股东为宜安科技和宁德三祥锆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祥锆镁”)。宜安科技对宁德三祥的出资额为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三祥锆镁对宁德三祥的出资额为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宁德三祥为宜安科技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宁德三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公司与宁德三祥共同签署技术许可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监事李贵忠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