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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关于“17未名债”债券购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0债券代码:112593 债券简称:17未名债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未名债”债券购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债券购回价格:人民币81.256元/张(含息含税)

2. 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3. 债券购回申报期: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仅限交易日)

4. 购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4月1日

5. 债券购回申报: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公司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有人的购回申报,持有人以债券回售申报方式提交购回申请。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拟购回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4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不高于拟购回资金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6. 风险提示:投资者进行购回申报表示同意以81.256元/张(含息含税)的价格卖出“17未名债”,截止本公告发出当日(即2020年3月17日),公司债券“17未名债”的收盘价为84.500元/张。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本次公司购回的“17未名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为保证本次债券购回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7未名债

3. 债券代码:112593

4. 发行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8 亿元,一次发行完毕。

6. 票面金额: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7.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7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 起息日:2017年9月25日

10.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2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9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

13.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投资者购回选择权及购回实施办法

1. 投资者购回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购回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登记。

投资者可选择不购回、部分购回或全部购回。

2. 债券购回资金总额: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3. 债券购回价格:本次债券购回价格采用单一价格,为人民币81.256元/张(含息含税)。

定价机制:以董事会通过公司债券购回决议之日2019年12月23日前120个交易日“17未名债”交易均价79.604元/张,与自2019年9月25日至董事会通过公司债券购回决议之日2019年12月23日产生的利息1.652元/张之和。

4. 债券购回申报期限: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仅限交易日)。

5. 债券购回申报方式:为确保本次购回的公平公正,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系统接受债券持有人的购回申报。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出售给本公司,在债券购回申报期内通过债券回售系统进行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申报当日收市后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购回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购回申报(限购回申报期内)。

6. 超额申报等比例分配方案: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申报数量*购回价格)高于拟购回资金总额时,公司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4位)原则确定每一位债券持有人成交的申报量(如存在尾数不满一张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未成交的申报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如在购回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不高于拟购回资金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成交。

7. 购回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4月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报购回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8. 选择购回的债券持有人须在债券购回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办理购回申报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不购回,同意继续持有“17未名债”。

9. 风险提示:投资者进行购回申报表示同意以81.256元/张(含息含税)的价格卖出“17未名债”,截止本公告发出当日(即2020年3月17日),公司债券“17未名债”的收盘价为84.500元/张。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购回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 购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4月1日。

2. 购回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9月25日至董事会通过公司债券购回决议之日即2019年12月23日期间的利息,1.652元/张。

3. 付款方式: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申报购回的债券持有人进行登记,并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7未名债”购回部分支付购回资金,该购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购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在该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次债券购回申报日的交易

“17未名债”在购回申报日将继续交易。申请购回部分债券当日收市后将会被冻结,直至本次债券购回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五、关于本次购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7未名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外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次债券购回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诺联系电话:021-62788766

2.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杨思思联系电话:010-59312833投行项目组:周文昊、陈时彦联系电话:021-38674829、021-38677775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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