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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万解秋 王海峰 吴小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