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同意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名单。
独立董事:耿成轩、罗军舟、刘晓星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