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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迟梦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75,745,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2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5,726,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2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由董事迟梦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锦华先生、李磊先生、谢志超先生、迟梦洁女士、朱利民先生、唐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沈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沈锦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1.2 选举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1.3 选举谢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谢志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1.4 选举迟梦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迟梦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1.5 选举朱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朱利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1.6 选举唐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唐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耿成轩女士、罗军舟先生、刘晓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耿成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2.2 选举罗军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罗军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2.3 选举刘晓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刘晓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5,726,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2%;反对18,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45,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0%;反对18,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良发先生、李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静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黄良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黄良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4.2 选举李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李丽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46,7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律师、周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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