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2020年3月16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19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任证券事务代表于2019年6月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