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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小伍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19年5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19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人严于律己、尽职尽责,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5月30日至12月31日)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小伍77002

注:1、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如下:

序号

序号日期会议名称独立意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发表意见
12019.6.1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19.8.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公司 建设总部办公楼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配套建设内部职工住房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19.8.2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19.10.2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9.12.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和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同时,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关建议,并得到董事会认可。除现场参会和了解公司外,本人常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持续推进规范化法人治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2、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自己会计专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和公司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董监高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19年8月3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第二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

2、2019年10月19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第三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讨论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新的一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徐小伍联系方式:E-mail:xxcpa@163.com

2020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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