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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导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0-008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 对 2019 年 1 月 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6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其他的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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