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任 佳:
王 展:
周顺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