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提名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刘航先生简历如下:
刘航,男,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重庆朗亿网络科技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组长;2012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任重庆骏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航先生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刘航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92,000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