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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1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1,290,43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334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 人,代表股份1,284,309,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081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6,129,4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533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殷巧娟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0,19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 %;

反对 2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6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37 %;

反对 2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向15家金融机构申请172亿元人民币及9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向15家金融机构申请172亿元人民币及9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0,06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9 %;

反对 3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5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74 %;

反对 3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2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0,060,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 %;

反对 3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5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53 %;

反对 3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4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89,947,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 %;

反对 4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

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4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96 %;

反对 4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25 %;

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9 %。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基建技改项

目投资框架计划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0,19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 %;

反对 2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6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37 %;

反对 2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42 %;

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芳、殷巧娟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0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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